为全面了解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病报告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关于开展职业卫生与放射监测项目督导的通知》(国卫疾控 职放便函〔2017〕71号)的相关要求, 9月14日,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所、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成的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病报告工作督导组一行6人,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所孙新副所长的带领下,来我市进行督导。
当日下午,督导组一行在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监所梅良英副所长、武汉市卫生计生委疾控处吴风波处长等陪同下首先来到武汉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对该院的职业健康检查及信息报告进行督导检查,在听取汇报以及现场检查之后,督导组对该院的职业健康检查及档案管理予以充分肯定。
随后,督导组一行来到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检查指导工作,该院承担武汉市重点职业病监测项目及职业病报告管理工作。会上院长易桂林对该院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职业病报告及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
据易院长汇报,武汉市常住人口1076.62万人,存在职业病危害企业1万多家,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总人数近30万人, 其中接触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3000多家、劳动者6万多人。根据国家、省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方案的要求,以7+3模式(7种规定动作+3种自选动作)开展武汉市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接触煤尘(煤矽尘)、矽尘、石棉尘、苯、铅、噪声、布鲁氏菌、正己烷、电焊烟尘、水泥粉尘等10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的煤工尘肺、矽肺、石棉肺及石棉所致肺癌和间皮瘤、苯中毒及苯所致白血病、铅中毒、噪声聋、布鲁氏菌病、正己烷中毒、电焊工尘肺及水泥尘肺作为监测的重点职业病,其中正己烷、电焊烟尘、水泥粉尘为湖北省自选监测危害因素,其余7种为国家规定监测危害因素。武汉市采取多部门协作工作方式,通过市安监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系统,获取全市存在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和作业人员相关信息,由市职防院每月、每季度收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提交的重点职业病个案卡、职业病诊断诊断和鉴定以及职业病报告,并撰写《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年度报告》,及时将年度报告(包括数据库)报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武汉市卫计委。
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除了按照国家、省的要求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病报告工作管理工作外,还主动承担全市铅酸蓄电池企业铅接触暴露评估和青山区职业性肿瘤监测工作。
在现场交流环节,国家督导组专家们对武汉市重点职业病监测和职业病报告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市职防院主动作为表示赞赏。督导组希望武汉市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信息化建设、重点职业病项目科研等方面要加大投入,市职防院加强对各报告单位培训指导。吴风波处长就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表示,对督导组反馈的意见与问题,疾控处将与市职防院一起认真研究,坚决逐条整改。(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 郭冬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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